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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救護員跳車狂做CPR 目擊者自責:我是不是錯了][蘋果日報][2018-08-17] [打印本頁]

作者: 南拳下雨天    時間: 2018-8-17 08:06 PM     標題: [救護員跳車狂做CPR 目擊者自責:我是不是錯了][蘋果日報][2018-08-17]

新北市一名機車騎士,每天上下班往返忠孝橋,昨天載女性友人返家途中,竟自撞快速車道與機車道的分隔島,衝擊力道大到連全罩式安全帽都脫落,當場頭破血流,送醫不治,警方懷疑自撞的可能性大。一名目擊者焦心地在《臉書》發文,他說第一時間看到時,趕緊打救護車幫忙,但他也自責「我是不是錯了?」「我真的很擔心,我錯過了黃金救援。」

李姓男子在《臉書》寫下,當時騎車回家,路過忠孝橋時看見兩人倒臥地上,「當我停下車時,一個已躺臥血泊,一個也很少再動,第一時間先打了救護車,再來打了110,我不知道接下來,我該上前去確認意識做心肺復甦,還是在原地指引交通以免來車追撞?」

李男寫下心中的掙扎,「做第一個選擇,我怕我自己讓傷者二次傷害。做第二個選擇,我連這機會都不去拼,如果有什麼萬一,我,自己過的去嗎?」後來救護車來了,他看到「救護人員從車上跳下來,瘋狂實施CPR的時候,我覺得我是不是錯了?」他很擔心兩人的傷勢,甚至因此無法入眠。

李男將自己的文章轉發至《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後,網友紛紛安慰「你當下判斷最為重要!無需自責」、「CPR過程造成肋骨骨折,機率其實滿高的,尤其是年長者,有實際操作過的,應該多少都有經驗過。不過面對一個有需要急救的人,要執行CPR,確實是需要一些勇氣與心理建設,如果你不是專業醫護人員的話。」還有人說「有這個心就夠了」、「如果沒受過專業訓練,也不適合做任何急救措施,能幫忙報警,維護交通避免二次傷害已經夠了。」(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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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擊者你想太多了,你已經做到打給救護車了,這已經對他幫助是最大的了
很多人連做這種事情的勇氣都沒有,""因為做好事也需要勇氣""

作者: 悠悠哉哉    時間: 2018-8-17 08:49 PM

如果是我我也不敢去做CPR  怕會幫倒忙

不過會幫忙疏散交通
作者: 黑黑吧    時間: 2018-8-17 08:58 PM

做好事真的要有勇氣...很容易發生奇怪的事情
作者: john88784    時間: 2018-8-17 09:53 PM

真的無須自責
畢竟第一時間這位目擊者也立即打了119
救護車再快也需要時間過去

作者: nagare68    時間: 2018-8-17 11:48 PM

第一時間幫忙叫救護車就是對傷者最大的幫助了

作者: xanxus105    時間: 2018-8-18 02:03 AM

不做沒把握的事情就是最大的幫忙。
作者: pear714529    時間: 2018-8-18 07:26 AM

想太多了,已要盡力就好,CPR亂做反而被告
作者: za32005    時間: 2018-8-18 09:21 AM

不要啊,不是所有的傷都是用CPR吧,還是讓專業的來,
你做的很棒拉。
作者: jowei15    時間: 2018-8-18 10:31 AM

沒有去做是對的,萬一把傷者搞的越嚴重的話,那到時候搞不好還會被告呢,所以幫忙叫救護車讓專業的來是對的!!!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8-8-18 10:53 AM

有良心譴責應該已經很好了 而且又沒做錯事情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8-8-18 01:46 PM

遇到這種情況,說真的我有高級急救員證書,可是我也不敢上去做急救
有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已經夠了,我們不是專業,把自己能做的做到就很好了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18-8-18 06:10 PM

不會做CPR去自己實施很容易造成二度傷害,而且一旦做了要到救護人員來才能換人接手~ 道義上的通知責任有做就好了... 總比看戲的觀眾來的要好
作者: juneqcd1    時間: 2018-8-18 08:21 PM

有幫忙叫救護車,就已經是做最大的幫忙了,不需自責。
作者: injog555    時間: 2018-8-18 09:37 PM

急救是專業技能
現在人心難測
到時候告你一狀
不是沒有可能

打119已經是很不錯的了
作者: aass111222    時間: 2018-8-19 01:01 AM

這... 還是給專業的處理比較好  如果傷者胸部有骨折 CPR下去....  不敢想像
作者: 40800435    時間: 2018-8-19 01:46 AM

不熟練的人做CPR可能會搞死受傷者  白惹上官司  
例如某車禍 受傷者氣胸.路過的醫科大學生緊急在胸部開洞
被旁人誤會打了一頓.人還沒救到.還被家屬告.超衰的

所以不是專業的最好別嘗試這種醫療行為
作者: 帥帥仁仁    時間: 2018-8-19 04:42 AM

cpr最大風險就是會把肋骨壓斷,如果傷者傷的是肋骨,這下就算原本沒斷也完了
這種事還是交給專業的醫護人員比較實際
真要做的話還是100%確定對方是溺水之類而不是有內傷可能的吧,有心而且有報警就已經超越許多人了
作者: tspq    時間: 2018-8-19 07:18 AM

非專業人員做這事之前要好好考慮  否則....
作者: huduke001    時間: 2018-8-19 04:20 PM

所有的急救並不是說學了就一定要用,也不是說面對什麼情況都有用,我在學這些急救術的時候,當時的教導員就告訴我們說,這些東西大致上只有在自己的親人、家人發生危難時有用,畢竟陌生人會有所顧慮,再加上又非真正的專業人員,判斷上、責任釐清上都有問題,因此原Po不用自責,這些急救的技術本來就不是為了拯救所有人而設置的,至少在第一步緊急通報上有做到,就已經完成一個普通人的社會責任,剩下的交給專業人士吧。
作者: huduke001    時間: 2018-8-19 04:20 PM

所有的急救並不是說學了就一定要用,也不是說面對什麼情況都有用,我在學這些急救術的時候,當時的教導員就告訴我們說,這些東西大致上只有在自己的親人、家人發生危難時有用,畢竟陌生人會有所顧慮,再加上又非真正的專業人員,判斷上、責任釐清上都有問題,因此原Po不用自責,這些急救的技術本來就不是為了拯救所有人而設置的,至少在第一步緊急通報上有做到,就已經完成一個普通人的社會責任,剩下的交給專業人士吧。
作者: kasim911    時間: 2018-8-19 04:46 PM

做CPR是有風險的!! 在當下能以自己能力給到最大幫助~已經很好的!!
作者: skywalker319    時間: 2018-8-19 05:05 PM

人命關天最重要
救人第一就對了
作者: 左岸的天空    時間: 2018-8-19 07:18 PM

我們先看國家考試考題
衛生福利部103年內(外)科專科護理師甄審筆試

6. 台北捷運站有一旅客昏迷休克,站旁商家的一名員工與預計返家的專科護理師立即進行急救,但急救過程中因過失而造成旅客死亡,有關過失致死罪成立與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兩人均不成立
(B) 僅專科護理師成立
(C) 僅商家員工成立
(D) 兩人均成立

衛福部給的答案是 A
根據是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 14-2 條
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俗稱好的撒馬利亞人法
但是現實生活答案是ABD
因為刑法和民法沒說完全免責,所以台灣其實沒有好的撒馬利亞人法
因此救人跟外國不一樣,有高度風險

刑法第 24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

民法第 150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急迫之危險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避免危險所必要,並未逾越危險所能致之損害程度者為限
前項情形,其危險之發生,如行為人有責任者,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別說CPR了,光第一步就是問題
一、先確認急救現場是否安全?若不安全,儘速將患者自高危險區移至安全區
馬路上鐵定不安全,請問是否移動患者?
不移動,後面來車追撞,有過失
移動,若有脊椎傷勢也可能有過失,誰知道你有沒有加重傷勢

若119來發現病人有呼吸心跳和肋骨骨折
誰知道他的心跳是你壓回來的,還是你把一個不需要CPR的人壓到骨折
一步一步地走、可以告到你懷疑自己是不是十惡不赦該剝皮下油鍋

現實生活的醫療糾紛不是像電視演的醫生害死人,更多的是將死之人救不活
民代和黑道關說時就開大絕放無敵說我不管處置怎樣
反正人是死了,你們總要表達些什麼意思一下

別說侵入型的治療,光是孕婦照個電腦斷層都是問題
就算有醫學統計上說該檢查在某產期後不會致畸胎
但是放射線沒有治療效果,不能把畸胎照成正常,把早產照成足月
若天生畸胎率1%,照完後1%,還是不會照完後變0%
今天不是你去救她就會活,鬧上法院,你不能證明完全沒有因果關係
頂新的餿水油不能證明有害,用無罪推定
但是台灣醫療上太多案例是用舉證責任轉換,不能證明無害而採有罪推定

家屬用刑法告你有國家幫她,也不用負擔什麼成本,就當地上撿到一張彩券
刮中了就是你要賠
所以下次遇到,救不救都有足夠理由,也不用自責
真有神明和報應,要下地獄也是法官、律師和立法委員的事
作者: 環音    時間: 2018-8-19 07:56 PM

太熱心往往等同搬石頭砸自己腳
還是讓專業人士來比較好......
不過某層樓說的那個醫科大學生也太敢了吧,居然幫路人胸口開洞
雖然知道他是好心,但是我覺得旁人乍看之下都會覺得是謀殺啊
作者: gogosp    時間: 2018-8-20 11:55 AM

我個人的覺得盡人事聽天命,救護你不是專業,至少可以打電話通知救護單位來處理,也是功德一件呀!
作者: wbck    時間: 2018-8-20 12:56 PM

做覺的該做的就好了,有些事還是得讓專業的來
作者: brianbrian    時間: 2018-8-20 12:56 PM

CPR還是不要去做,連119的救護人員都常常被告了,還要自已賠錢了事,能幫忙通報就很好了。
作者: 海星大胖呆    時間: 2018-8-20 01:11 PM

還是維護交通比較保險,
如果賭了做CPR不知道會發生什麼
作者: 7-moon    時間: 2018-8-20 01:13 PM

我請教過護理師,其實護理師也說真的等不到醫護人員到場施救的話

進行CPR根本不用去管說肋骨會不會骨折這件事。

命都要沒了還管肋骨?

命要是救得回來,肋骨斷幾根又怎麼樣?
作者: op431069    時間: 2018-8-20 01:30 PM

遇到這種情況,通報救護人員以及幫助疏導交通其他交由專業處哩,不需自責。
作者: 色之水    時間: 2018-8-20 02:08 PM

CPR做下去
等等家屬就會來告你了
之前有個案例,護士幫忙急救
送醫後不治,那名護士就被告了
所以打電話,指揮交通什麼就夠了
沒百分百把握不要隨便CPR

作者: 比西摩夫    時間: 2018-8-20 02:12 PM

做到連繫救護車已經是好的行為了
有些是還是交給專業的去做才能達到最好效果

作者: jacky0603g    時間: 2018-8-20 02:36 PM

能有心已經很好了…畢竟要有相對應的專業…沒有好心做壞事就很好了…
作者: shadow0731    時間: 2018-8-20 07:06 PM

沒受過急救訓練可千萬別亂熱血救人
萬一本來只是重傷,被你胡搞瞎搞成要死不活就慘了
作者: z40655783    時間: 2018-8-20 07:09 PM

我想....絕大部分的普通民眾應該沒有多少cpr的救助經驗吧,記得以前在當加油站員工去做滅火器訓練的時候,也有教我們做cpr,老師當時有說過,其實有很多新手甚至是那些急救人員有時候也不小心把傷者的肋骨弄傷,連急救人員都會出錯了,更何況我們這些比菜鳥還不如的老百姓
作者: demohsieh    時間: 2018-8-20 07:14 PM

你已盡力做到最好了,不用自責!
作者: superbigcafe    時間: 2018-8-20 07:16 PM

救護員跳車狂做CPR cpr 這件事真的很難的
作者: tsaiarson    時間: 2018-8-20 07:25 PM

第一時間先報警是正確的,
目擊者在自責沒有做CPR一事?
是不是因為他也是醫護人員?
如果不是,
沒有專業證照就不要想要救人,
有可能會造成反效果。
目擊者您打電話報案,
就已經是一百分了。
作者: jankin    時間: 2018-8-20 07:51 PM

對專業的去處理,真的沒有必要去做,你是專業的救護人員,就一定會直接幫忙。

作者: koi114    時間: 2018-8-20 08:44 PM

有申出援手已經很夠了,未受過訓練千萬別貿然去就,因為現在是救活沒賞,救死有罪的年代...
作者: 星晨氏    時間: 2018-8-20 08:47 PM

指揮交通也算是一種幫助
無須自責
作者: ac11ac11    時間: 2018-8-20 09:02 PM

有救人的心已經很好了..
我自己也可能會躲開..
畢竟你動他們..可能會有2次傷害.
所以打119和指揮交通
作者: HexJacal    時間: 2018-8-20 09:09 PM

專業的救援工作式需要專業人員來協助的,我們在當下心存善念做自己能夠幫忙的事情就好嚕。
作者: HEAT56127834910    時間: 2018-8-20 09:11 PM

你已經幫對方打電話通知救護車了
現在一堆人根本視而不見
你已經算是見義勇為了
無愧於心就好哩
作者: th314a    時間: 2018-8-20 09:40 PM

還記得以前老師教CPR時說
除了親人以外千萬不要去幫別人作CPR
要懂得自保啊
畢竟CPR還是有危險性
就交給專業的吧
剩下的就看他自己的命了
作者: 月之峰    時間: 2018-8-20 10:16 PM

沒有視而不見,能見義勇為就好
不要太苛求自己
作者: jaichen    時間: 2018-8-20 10:21 PM

沒有受過專業的CPR訓練~~千萬不要冒然的實施CPR~~
不然事後真有個萬一時~~
就怕有不理性的家屬將責任怪罪到熱心救人的自己了~~
作者: ts153    時間: 2018-8-20 10:26 PM

要執行CPR, 最好是讓專業醫護人員來做吧!
作者: tufesd    時間: 2018-8-20 10:57 PM

不是當事人別去做CPR,就算是有經驗的,因為台灣人的親屬很可怕的,給專業的來比較好,有打電話報警就是功德無量,除非法院把急救除罪化,不然別自找死路
作者: koqo0012    時間: 2018-8-21 01:12 AM

基本上除非是當過役男 不然一般人不會知道真正的流程
再者CPR會造成骨折這是很正常的.....可以找影片看看......
其實會不會做或是敢不敢做CPR都不是最要的
重點是你有一顆想幫忙的心才是最重要的
希望大家都能有一顆善心^^
(心得參考來源....當過役男的小弟我)
作者: syc9999    時間: 2018-8-21 05:57 AM

真心覺得那位男士已經很棒了,在這世風日下,還肯停下來幫忙打電話,已經是很見義勇為的事了,專業的部分還是交給專業的醫護人員!
作者: zw0872    時間: 2018-8-21 06:13 AM

會做就是CPR
不會做就是害死人
專業的事還是留給專業就好了
作者: wizwiz    時間: 2018-8-21 06:17 AM

不用自責
台灣這個各種正義魔人 到時候你弄一個不好
把人搞死 到時候一堆人出來操爆你
台灣最美的是甚麼 就是人啊 別忘了
作者: f8680048    時間: 2018-8-21 06:31 AM

有打119已經很好很不錯 加油喔
作者: brian0224    時間: 2018-8-21 06:52 AM

幫忙打119和110就已經很盡力了
剩下就是趕快做警示讓後面來車提早知道路面有傷者
避免不知情車輛碰撞造成二度傷害
其他不用自責啦CPR還是給專業救護員去做

作者: a60217    時間: 2018-8-21 09:19 AM

幫忙叫救護車已經逝世很大的功勞了
不用太過自責
作者: andykuos1218    時間: 2018-8-21 09:59 AM

打電話去119就好了
上去CPR一下要是壓斷了什麼你還要賠錢
作者: q1w1kimo    時間: 2018-8-21 10:19 AM

台灣這種社會風氣救回來妳幸(因為沒出事家人比較不會找麻煩)救不回你命(家屬雞雞歪歪各種求賠償)跟一般吃瓜民眾在旁看熱鬧就行了有幫忙打電很好了
作者: pkpk00171    時間: 2018-8-21 10:24 AM

遇到車禍有傷者請注意下列事項
1.呼叫救護車
2.設置三角錐或三角立牌避免二次車禍
3.緊急救護
作者: super1529    時間: 2018-8-21 10:46 AM

能夠第一時間叫救護車、報警已經很棒了
就算有學過急救,遇到這種場面也很難著力
作者: a61880328    時間: 2018-8-21 11:20 AM

這種載女性友人的騎車通常眼睛都沒在看前面的~一支手催油門~另一支手放哪就不多說了~不之道有沒有行車紀錄器可以還原真相~
作者: gn00644043    時間: 2018-8-21 11:25 AM

幫忙通知救護單位已經很棒了...
算是鼓足勇氣了....
如果我遇到我承認我會無視...
人心太可怕了...
作者: 賢狼赫蘿    時間: 2018-8-21 01:23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dvc1208    時間: 2018-8-21 01:54 PM

做好事真的要有勇氣...很容易發生奇怪的事情
作者: bushfire    時間: 2018-8-21 02:07 PM

如果沒把握
就讓給專業人員來做比較好
作者: sonyyyyykimo    時間: 2018-8-21 02:17 PM

看起來很像忠孝橋
自己騎太快怪不了別人
作者: jeff78    時間: 2018-8-21 02:28 PM

真的想太多了啦,報警協助交通指揮已經很棒了,
這個自撞的年青人要自已負起責任呀,騎慢一點呀
作者: jwu2266    時間: 2018-8-21 07:48 PM

灌輸給各位一個觀念:
1.無責
2.CPR有做有差,不管你會不會,沒心跳沒呼吸

壓就對了
作者: virtualonot    時間: 2018-8-21 08:42 PM

如果沒有專業的CPR訓練
傷者可能反倒會死在你手上...
作者: ru04n0vul3    時間: 2018-8-21 08:55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xd4664    時間: 2018-8-21 09:19 PM

不會CPR的話還是讓專業的人來吧
別想太多
作者: 黑黑吧    時間: 2018-8-21 09:21 PM

黑黑吧 發表於 2018-8-17 08:58 PM
做好事真的要有勇氣...很容易發生奇怪的事情

真的~~等下被人家告  法官可能還會判刑~
作者: legend8999    時間: 2018-8-21 09:33 PM

TO 目擊者
你這樣做是很正確的
不要再胡思亂想了
作者: jibsam    時間: 2018-8-21 09:33 PM

若沒受訓過CPR,就交給專業的,幫忙交管,已經是幫大忙的,無需自責。
作者: smileman1978    時間: 2018-8-21 10:10 PM

很偉大了
不要想太多而自責
感謝有您
作者: patty253    時間: 2018-8-21 10:15 PM

還是交給專業的來好惹~
有時太過好心但是發生小失誤
反而被怪成殺人兇手...
作者: calzaghe    時間: 2018-8-21 10:16 PM

做了CPR 如果車子不小心還帶有之前的擦傷,
我看會被家屬和媒體毀掉人生...
作者: shi701213    時間: 2018-8-21 10:23 PM

光打電話叫救護車就很感心了,那位善心的目擊者要知道,看到發生車禍那一剎那,經過的汽機車有多少台,有人像你一樣停下來打電話的,而且就算受過專業的救護訓練,又不常操作的話,一些細節沒注意到反而越弄越糟,所以你的做法是對的。
作者: a81209100    時間: 2018-8-21 10:44 PM

不用什麼自責
且 你也算是外人
急救方面的動作做不好反而本末倒置
不是專業的能幫忙打電話報警已經足夠
非必要自責

作者: seth1107    時間: 2018-8-21 11:12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crazymonkey2000    時間: 2018-8-22 12:20 AM

不館選哪個,家屬都會出來靠杯
所以做自己覺得可以做的就好
其他的就交給專業
作者: 白色的幽默    時間: 2018-8-22 01:29 AM

因為駕照太好考了隨便都能過連基本的安全原則都不鑽手
作者: adzx520    時間: 2018-8-22 09:12 AM

盡力就好
後面就看他們的命運了
如果死神要帶走他們
你怎麼做都沒用的
作者: caci2831    時間: 2018-8-22 01:49 PM

急救還是交給專業人員 就算有證照 我也不敢去做
作者: Zibet    時間: 2018-8-22 01:57 PM

除非打電話叫救護車時,院方人員希望你幫忙診斷傷者狀況並進行急救
不然CPR請不要自己主張去做...
有幫忙指揮交通避免二次傷害就夠已經幫上很大的忙了
作者: jh02040    時間: 2018-8-22 02:00 PM

做好事不要擔心是否對錯,至少多一次經驗。重點是回家後可以從網路上的資料得知自己的程序是否有錯。有錯就去問得知正確做法,或者問消防隊他們一定熱情告知與教導。下次遇到後就不會在有這種想法了。
作者: demon3412    時間: 2018-8-22 02:05 PM

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真的不要輕易嘗試救援,
可能會越幫越忙~
作者: destard    時間: 2018-8-22 08:21 PM

盡力做到能做的部分就很讚了
作者: cainmag    時間: 2018-8-22 08:25 PM

jwu2266 發表於 2018-8-21 07:48 PM
灌輸給各位一個觀念:
1.無責
2.CPR有做有差,不管你會不會,沒心跳沒呼吸

正論是這樣...但人論就不是這樣了...特別是台灣那美麗的風景
作者: s94050411    時間: 2018-8-22 08:42 PM

雖然學生時代自己也有學過CPR
但是還沒有對真正的人使用過
希望是不會遇到拉 ....

覺得沒有實際經劍的別選擇第一點
畢竟你不知道傷者的情況
也不確定你的姿勢會不會對傷者二度傷害

真的學的叫救護車已經是最好的了
可以確本自身安全後在來考慮警示後方來車就可以了

畢竟自己的安全是相對重要得
作者: man123156    時間: 2018-8-22 08:57 PM

學長都說CPR很常改流程
都要隨時進修

作者: a85431412    時間: 2018-8-22 08:58 PM

做自己能做的事 天下就太平了
--------------
別為馬子逞英雄
別為朋友強出頭
口袋有幾塊錢的 就別穿名牌
作者: bigappledar    時間: 2018-8-22 11:56 PM

我之前也是遇過一起車禍,兩個機車騎士都傷得非常重,但是當下除了報警跟維持交通,也是什麼都做不了,後來聽說兩個都還在加護病房,也是感到痛心,但是只能提醒自己,別因為自己的疏忽而造成別人的不幸,至於在車禍的當下你能做得再多也沒用
作者: cvy172988    時間: 2018-8-23 12:36 AM

無法評估車禍淺在因素真的不需要幫忙做CPR
作者: godofmadness    時間: 2018-8-23 02:09 AM

  good job calling the ambulance! that's what I will do because i'm not a train medical professional
作者: 來來去去    時間: 2018-8-23 03:08 AM

不是每一個人都是英雄
只要伴言好自己的角色
就OK了

作者: 月帝    時間: 2018-8-23 05:20 AM

這個問題...
醫學 的角度來說
選擇..報警+旁觀..是 最正確 的選擇
理由如下...
1.路人未必有 醫學 相關知識..不懂得拿捏該不該做CPR..更不懂得施作力道的輕重
   萬一稍有失誤..可能會造更嚴重的傷害
2.隨意的移動傷患的姿勢..可能會使得原本出血的傷口
   在受壓迫的情況獲得解放而有大量的出血症狀..但是卻沒有止血的工具可改善

這還是 隨隨便便 就想得道的理由...當然還有更多的問題
不是寫不出來..而是 想表達的意思應該有傳達到了

但是..就不清楚狀況又搞不懂醫學知識的第 三.四.五.... 個路人來說
你還真是沒有 愛心 阿~....看到人受傷也不去搭救一下
還 有沒有 愛心阿~
這....才是你良心過不去的地方

請相信..自己做的是最正確的選擇
如果..真的還無法相信網友們的論述..的話
建議..可以去大醫院(有急診室的建置)詢問相關作為
應該會有 服務台 能為你解說事宜的
作者: 黑色天使羽翼    時間: 2018-8-23 06:54 AM

不熟悉還是不要做CPR   有心跳還做會害死傷患
幫忙疏緩交通就好
作者: 63870943    時間: 2018-8-23 10:06 AM

目擊者沒錯
如果因為覺得而去CPR造成2次傷害
怎麼樣都沒辦法解釋清楚的
作者: anjoep    時間: 2018-8-23 11:05 AM

看到血我會暈,敢過去幫忙已經很了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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